本条数据为:建国前重要文献选编_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十(1934—1935) 1935.02.07 
 
 
军委关于我军改为以川滇黔边境为发展地区的方针给各军团的指示
(一九三五年二月七日)
 
林、彭、杨、董、李,罗、蔡〔1〕:

  甲、根据目前情况,我野战军原定渡河计划已不可能实现,现党中央及军委决定,我野战军应以川、滇、黔边境为发展地区,以战斗的胜利来开展局面,并争取由黔西向东的有利发展。

  乙、依此方针,我野战军目前作战任务是:

  1.迅速并立即脱离四川追敌,向滇境镇雄集中。

  2.进行与滇敌作战的一切准备,并争取在该集中地域的休息和缩编。

  3.对沿途地主碉堡,在不防〔妨〕碍我军行动条件下暂让其存在,如向我开枪阻我前进,应消毁或监视之。

  丙、我野战军明八号行动,另电告⑵。

  军委

  十九时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指林彪、彭德怀、杨尚昆、董振堂、李卓然、罗炳辉、蔡树藩。

  〔2〕指1935年2月7日19时朱德致各军团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