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传珠,1910年4月3日出生于赣县大埠乡赖村。1926年在赣州城赣南中学读书时,积极参加革命活动。大革命失败后,不畏白色恐怖,于1 927年4月毅然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9月任中共赣县白石乡支部书记。1928年2月18日参与领导赣县大埠2000余农民武装暴动,暴动失败后赴湖南桂东县跟随毛泽东参加创建和保卫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先后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特务连党代表,红四军第十一师第三十一团连党代表、第二十八团三营党代表0 1929年1月,随红四军进军赣南、闽西,先后任红四军第二纵队第四支队政委、第三十二团团长兼政委,第十三军第三十七师政委,红五军团第十三师第三十七团政委,红一军团第一师政委等职。参加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和中央苏区五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开始突围转移,赖传珠率部担负起掩护红军主力突围和开路先锋的任务。长征途中,任红一军团政治部副部长、红二师”模范红五团”政委。长征抵陕北后,任陕甘宁边区苏维埃政府军事部副部长、代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参谋处长、江北指挥部参谋长、新四军参谋长,协助刘少奇、陈毅、张云逸领导华中抗日军民多次挫败日伪军和国民党的军事进攻,为创建和发展华中抗日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一纵队政委、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政委、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三军政委、第十五兵团政委等职,率部参加了解放东北、赣西北和赣南、海南岛等许多重大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第一副部长,协助罗荣桓部长统一管理全军的干部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正规的干部管理制度,具体领导了我军首次军衔评定工作,得到党中央的肯定和全军官兵的拥护。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8年10月后,先后任北京军区政委、沈阳军区第二政委,所树立的雷锋和模范红九连等先进典型对全军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建设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赖传珠长期从事部队政治工作,有丰富的政治工作经验,对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65年12月24日,赖传珠同志在沈阳逝世。